根据《我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修订)》、《我校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、《我校“先进班集体”及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规定,经过个人申报、校院两级审核评定,评选出了我校本科生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、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得者(名单见附件)。
现将结果公示如下,公示期3个工作日,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,若存在异议,请务必在10月31日下午18:00点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。(电话:3920312)
学生工作部
2022年10月27日
上一篇:我校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校级公示
下一篇:我院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北奖章、校长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